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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二级造价师备考关键:竣工检验的程序与安排

发布时间:2024-04-13作者: 工作动态

  1)已具有竣工检验条件的工程, 3 个月内 不处理检验投产和移送固定资产手续的,撤销企业和主管部门(或当地)的 基建试车收入分红,由银行监督悉数上缴财务。

  2)竣工检验的准备工作 :A.收拾技术资料 B..编制竣工图(规则) C.编制竣工决算

  3)工程竣工后,施行工程单位向建筑规划企业提交工程竣工陈述,请求工程竣工检验。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陈述需经总 监理工程师签署定见;

  4)建筑规划企业收到工程竣工陈述后,对契合竣工检验要求的工程,安排勘测、规划、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 的专家组成检验委员会(检验组) ,拟定检验计划;

  5)建筑规划企业应在工程竣工检验日期前规则的时刻内 (一般为7个工作日) 将检验的时刻、 地址及检验委员会 (检验组) 名单书面通知担任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造单位应自 竣工检验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向工程地点地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建造主管部门存案。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建造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 由国家发改委或国家发改委托付项目主管部门、 当地政府部门安排验 收;

  2)小型和限额以下建造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部门安排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