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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避孕药 常用口服避孕药有短效、长效、速效(探亲)和紧急避孕药四种类型。它们主要为人工合成的雌、孕激素制剂,通过抑制排卵、影响宫颈粘液及干扰着床等环节达到避孕的目的。 短效口服避孕药 短效口服避孕药是国内外使用最早、最广、最成熟的一类避孕药。目前我国计划内免费供应的短效口服避孕药是含有雌激素与孕激素的复方短效避孕药,主要有以上几种: 服用方法 (1)1号、2号、0号、复方左炔诺孕酮片(丸):口服,从来月经的当天算起第5天开始服药,每天1片,连服22天,不能间断、漏服,服完后等来月经的第5天继续服下一个月的药,最好在晚饭后或睡前服药。 (2)三相避孕片:口服,首次服药从来月经的第3天开始,每晚1片,连服21天,(先服黄色片6天、再服白色片5天、最后服棕色片10天),不能间断。以后每周期均于停药的第8天或来月经的第5天.再按顺序继续服药。 禁忌症 (1)妊娠或可疑妊娠及产后6个月内母乳喂养者; (2)精神抑郁症及40岁以上的妇女; (3)高血脂、高血压或有脑血管意外史者; (4)缺血性心脏病或有并发症的心脏瓣膜病患者; (5)不明原因的阴道出血者; (6)深部静脉血栓或有血栓病史者; (7)反复发作的严重头痛及偏头痛患者; (8)乳腺癌及生殖器官癌; (9)有合并症的糖尿病患者; (10)肝功能异常、肝脏疾病以及黄疸史。 优点 (1)正确使用,有效率可达99%以上; (2)可减少宫外孕; (3)对缺铁性贫血有利; (4)能缓解痛经、子宫内膜异位症、类风湿关节炎等。 不良反应 (1)类早孕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困倦、头晕、食欲减退等,在服药后的头几个月反应较明显。 (2)精神压抑、头痛、疲乏、体重增加,面部色素沉着。 (3)突破性出血(服药后的头几个月较明显,或者是发生在漏服药时)。 (4)闭经。 (5)35岁以上的吸烟妇女,服用本类药品患缺血性心脏病的危险性增加(故服用者应避免吸烟)。 处理方法 (1)类早孕反应:反应轻者无需处理,一般在3个月后可自行消失;反应较重者可服避孕反应抑制片,每次1片,每天1—2次,连服2天,也可服用维生素B6、维生素C、酵母片等。 (2)体重明显增加、面部色素沉着:应停药改用其它的避孕措施。 (3)突破性出血:出血量不多,可从出血之日起每天加服炔雌醇片1次,每次1—2片(0.005—0.01毫克),随所服的避孕药服完本周期为止。若出血发生在服药周期的最后3—4天,可不加服炔雌醇片,提前停服口服避孕片,把这次出血当做一次月经,从出血的第5天起重新开始服下1个周期的口服避孕药。 (4)闭经:服药满22天后,停药7天仍不来月经者,在排除妊娠和其它疾病引起的闭经后,则应从第7天开始服用下一个周期的避孕药。连续闭经超过3个月,应停药改用其它的避孕措施。 注意事项 (1)对本类药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每天要固定时间服药,以睡前服药为宜,养成习惯,以免漏服。如果漏服药1片时,应于24小时内加服1片。如果漏服药2片或以上时,也应连续服药,同时该周期需加用屏障类的避孕药具(如避孕套)。 (3)药片应放在阴凉干燥、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服药前应检查,凡潮解变色、糖衣脱落或开裂的药片不能服用。 (4)服药期间患腹泻、高热、呕吐时宜加用避孕套。 (5)服药期间应定期体检,若出现头痛、胸痛、腹痛、视物模糊、复视、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症状时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6)40岁以上的口服避孕药者,最好停服改用其它方法避孕。 |